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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轨道交通项目获国家节能减排资金2.86亿元
  

发布时间:2018-07-05

   根据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2017年度徐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实施计划》,我市轨道交通项目获国家节能减排资金2.86亿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对项目质量与进度、投资资金到位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徐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财建〔2015〕227号)文件规定,按季度向财政局及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资金使用及检查报告,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我局采取三举措推进市级重大专项预算绩效信息公开